最危险的网络安全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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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,导致威胁情报工作更加危险的原因主要有两点: 两大原因
留神迭代中的法律雷区 随着各国网络安全法案的不断完善,威胁情报工作者还需要警惕不断累积的法律风险。
威胁情报发布方面,企业需要留意2019年11月2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《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发布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《办法》首次对威胁情报发布做出明确规定,例如个人或企业发布网络安全威胁信息时标题中不得含有“预警“字样,同时《办法》还对威胁情报发布前的汇报实体和发布形式等给 《指南》后发现,该指南给出了两个基本暗网情报行为准则:1.不要犯事。2.不要成为受害者。所谓的不要犯事,主要是指不要主动与论坛中的成员沟通交易,潜水观察,被动采集信息的法律风险很小。另外两个被明确提出的雷区是:
对于企业安全主管来说,鉴于威胁情报采集活动的国际化属性,应当根据我国和其他国家相关网络安全法规,制定清晰明确的威胁情报参与规则,阐明法律责任和协议,明确在进行威胁情报收集时什么可以做,什么不可以做。在网络安全合规全球化的今天,跨国公司或者拥有海外业务的企业开展威胁情报工作可能面临(跨国)民事、刑事或监管的情况下,不断修订完善的明文规则对于降低威胁情报活动的风险将会很有用 (编辑:阜新站长网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