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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危险的网络安全工作

发布时间:2021-02-26 13:00:37 所属栏目:传媒 来源:互联网
导读:出,导致威胁情报工作更加危险的原因主要有两点: 两大原因 缺乏培训,你很难想象让一群未经培训的员工去操纵危险武器而不出意外。 缺乏审计和监控,将近30%的企业未能对CTI员工违规或滥用资源实施有效监控。 留神迭代中的法律雷区 随着各国网络安全法案的不

出,导致威胁情报工作更加危险的原因主要有两点:

两大原因

  • 缺乏培训,你很难想象让一群未经培训的员工去操纵危险武器而不出意外。
  • 缺乏审计和监控,将近30%的企业未能对CTI员工违规或滥用资源实施有效监控。

留神迭代中的法律雷区

随着各国网络安全法案的不断完善,威胁情报工作者还需要警惕不断累积的法律风险。

威胁情报发布方面,企业需要留意2019年11月2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《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发布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《办法》首次对威胁情报发布做出明确规定,例如个人或企业发布网络安全威胁信息时标题中不得含有“预警“字样,同时《办法》还对威胁情报发布前的汇报实体和发布形式等给

 

《指南》后发现,该指南给出了两个基本暗网情报行为准则:1.不要犯事。2.不要成为受害者。所谓的不要犯事,主要是指不要主动与论坛中的成员沟通交易,潜水观察,被动采集信息的法律风险很小。另外两个被明确提出的雷区是:

  • 不要使用失窃账号(可以继续使用伪造账号)。
  • 与犯罪分子谈判以检索或索要被盗数据(例如勒索软件或者数据泄露缓解)的组织也需要格外小心。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自己的数据似乎没有法律风险,但是,如果卖方不小心将其他被盗数据包括在其中,尤其是被盗的知识产权、信用卡号等数据,则可能惹上法律风险。此外,如果犯罪实体正好被贴上了恐怖组织的标签,或被归类于出口管制法规,则任何与之进行谈判(哪怕目的是取回自己的数据)的组织都可能因此而接受有关部门调查。

对于企业安全主管来说,鉴于威胁情报采集活动的国际化属性,应当根据我国和其他国家相关网络安全法规,制定清晰明确的威胁情报参与规则,阐明法律责任和协议,明确在进行威胁情报收集时什么可以做,什么不可以做。在网络安全合规全球化的今天,跨国公司或者拥有海外业务的企业开展威胁情报工作可能面临(跨国)民事、刑事或监管的情况下,不断修订完善的明文规则对于降低威胁情报活动的风险将会很有用


(编辑:阜新站长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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